一是燃煤锅炉脱硝改造工作扎实推进。按照市局《关于启动燃煤锅炉脱硝设施建设》的会议精神,分局组织辖区内17个燃煤锅炉使用企业召开了工作调度会议,明确了燃煤锅炉改造任务、时限等具体要求,强调了改造的重要意义。要求企业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,并要求专人负责,将改造工作落到实处。期间,在分局局长带领下,环境管理人员深入一线,现场检查,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,全力推进燃煤锅炉改造工作。
二是加强重点源在线监控管理。建立完善了在线监控设施档案,做到“一企一档”。分局每月对排污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,监测站定期对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有效性审核工作。对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排污单位,按要求时限完成报备并及时检修,确保在时限内恢复正常运行。
三是开展燃煤供暖企业专项执法行动,分局定期组织开展晨查、夜查等执法行动,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3人次,检查供暖锅炉房125家次,开展现场手工监测36家次。